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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社報导,台灣食藥署9月15日请外本家兒管部分透過驻外单元协助领會顶新制油公司向越南大幸福公司入口猪油的环境,10月9日接获驻外单元转来的越南工商部的复堆高機,兴,称大幸福公司的出產原料是鱼油、猪油等動物油脂,外销的脂、油类產物仅作為飼料用,其实不用于食物(供人食用油),是以下架近54项猪油產物及制成的相干食物。
食藥署厥后在追查顶新制油和大幸福公司的相干环境和資料時又發明,大幸福公司不但有猪油经顶新输入台灣,另有牛油、椰子油也输入。此中椰子油部門因是两年進步口,后制桃園外送茶,成棒冰及奶油球,市道市情已无產物。
東區皮膚科,
食藥署随后又5次透過台灣驻越機构向越方索要資料,并對问题牛油品项请求全数作预防性下架处置。
许铭能证明,转来的越南當局電報中提到,经查大幸福公司不克不及销售食用油,只能卖飼料油。是以食藥署已确認進来的油都是属于飼料品级,非論猪油、牛油、椰子油通通都要强迫下架,但椰子油早吃到肚中,已无架可下。(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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